《中医学基础复习资料》3、第三单元 五行学说-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复习资料

语音朗读:

细目一:五行的概念要点:

五行学说,是研究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行的概念、特性、生克制化乘侮规律,

并用以阐释宇宙万物的发生、发展、变化及相互关系的一种古代哲学思想,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范畴。

一、五行的特性:

《尚书·洪范》所说:“水曰润下,火曰炎上,木曰曲直,金曰从革,土爰稼穑”是对五行特性的经典性概括。

(一)、木曰曲直:

曲直,是指树木的枝条具有生长、柔和、能屈又能伸的特性。引申为凡具有生长、升发、条达、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归属于木。

(二)、火曰炎上:

炎上,是指火具有炎热、上升、光明的特性。

引申为凡具有温热、上升、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归属于火。

(三)、土爰稼穑:

稼穑,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。

引申为凡具有生化、承载、受纳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归属于土。

故有“土载四行”、“万物土中生”、“万物土中灭”和“土为万物之母”说。

(四)、金曰从革:

从革,是指金有刚柔相济之性。

金之质地虽刚硬,但有随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。

引申为凡具有沉降、肃杀、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归属于金。

(五)、水曰润下:

润下,是指水具有滋润、下行的特性。

引申为凡具有滋润、下行、寒凉、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,归属于水。

二、事物和现象的五行归类:

事物和现象五行归类的方法,主要有取象比类法和推演络绎法。

(一)、取象比类法:

以方位配五行:

日出东方,与木升发特性相似,故东方归属于木;

南方炎热,与火特性相类似,故南方归属于火;

日落于西方,与金之沉降相类似,故西方归属于金;

北方寒冷,与水之特性相类似,故北方归属于水;

中原地带土地肥沃,万物繁茂,与土之特性相类似,故中央归属于土。

(二)、推演络绎法

即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归属,推演归纳其他相关的事物。

例如:已知肝属木,由于肝合胆、主筋、其华在爪、开窍于目,因此可认为胆、筋、爪、目皆属于木;

(三)、五行属性归类表:

五行:木,火,土,金,水。

自然界:

五音:角,徵,宫,商,羽。

五味:酸,苦,甘,辛,咸。

五色:青,赤,黄,白,黑。

五化:生,长,化,收,藏。

五气:风,暑,湿,燥,寒。

五方:东,南,中,西,北。

五季:春,夏,长夏,秋,冬。

人体中:

五脏:肝,心,脾,肺,肾。

五腑:胆,小肠,胃,大肠,膀胱。

五官:目,舌,口,鼻,耳。

形体:筋,脉,肉,皮,骨。

情志:怒,喜,思,悲,恐。

五华:爪,面,唇,毛,发。

五液:泪,汗,涎,涕,唾。

细目二: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:

一、五行相生:

五行相生,是指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、助长和促进的关系。

五行相生次序是: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,木。

在五行相生关系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两方面的关系。

《难经》将此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:

“生我”者为母,“我生”者为子。

如以水为例,由于金生水,故“生我”者为金,

金为水之“母”;由于水生木,故“我生”者为木,木为水之“子”。

金与水是母子关系,水与木也是母子关系。

二、五行相克:

五行相克,是指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、制约的关系。

五行相克次序是:木、土、水、火、金、木。

在五行相克关系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两方面的关系。

《内经》把相克关系称为“所胜”、“所不胜”关系:

“克我”者为“所不胜”,

“我克”者为“所胜”。

如以水为例,由于土克水,故“克我”者为土,

土为水之“所不胜”;

由于水克火,故“我克”者为火,

火为水之“所胜”。

三、五行制化:

五行制化,是指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,又相互制约,以维持平衡协调的关系。

五行中每一行都存在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、“克我”、“我克”四方面的联系,

对每一行来说都是克中有生,生中有克,形成五行间既相互生化、又相互制约的“制化”关系。

五行制化,源于《素问·六微旨大论》“亢则害,承乃制,制则生化”之论,

属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。

四、五行相乘:

五行相乘,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制约或克制。

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。

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“太过”和“不及”两种情况。

太过所致的相乘: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亢盛,对其“所胜”之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,使其虚弱,从而导致五行之间的协调关系失常。

以木克土为例:正常情况下,木克土,若木过于亢盛,对土克制太过,

可致土的不足。

这种由于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,称为“木旺乘土”。

不及所致的相乘: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,难以抵御其“所不胜”之行正常限度的克制,而更显虚弱。

以木克土为例,正常情况下,木能制约土,

若土不足,木虽然处于正常水平,土仍难以承受木的克制,

将会使土更加虚弱。

这种由于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,称为“土虚木乘”。

相乘与相克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。相克是正常情况下五行之间的制约关系,相乘则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制约现象。

在人体,相克表示生理现象,相乘表示病理变化。

五、五行相侮:

五行相侮,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。又称“反克”。

五行相侮的次序是:木、金、火,水,土,木。

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,亦有“太过”和“不及”两种情况。

太过所致的相侮: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,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,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。

例如木气过于亢盛,其所不胜之行金不仅不能克木,反而受到木的欺侮,

出现“木反侮金”的逆向克制现象,

这种现象称为“木旺侮金”。

不及所致的相侮: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,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,反而受到其所胜行的“反克”。

如正常情况下,木克土,但当木过度虚弱时,土也会因木的衰弱而“反克”之。

这种现象,称为“木虚土侮”。

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: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度的克制,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。

两者之间的联系是:在发生相乘时,也可同时发生相侮;发生相侮时,也可同时发生相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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